各有关单位:

依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25〕29号)要求,经过省科技厅集中复核,现撤销2笔在2025年发放,但贷款企业既未取得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也未通过“科融信”评价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现将贷款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撤销备案项目名单.docx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