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9日,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审议通过《贵阳市2026年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解读如下:
问: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2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特定绿色水稻品种示范等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问: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合作社和种植主体,在我市主要覆膜区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社会化服务,按照有固定场地、有标识标牌、有专人负责、有计量设备、有规范台账“五有”标准要求,建设15个规范化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开展8个省级和6个市级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位年度监测工作;开展农膜处置率测算试验,科学测算主要覆膜区域农膜处置率;开展技术培训、宣传活动共计不少于2次;项目实施覆盖区域农膜回收处置率达85%以上,项目实施区域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85%以上,项目实施覆盖区域农膜污染问题基本解决,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问:贵阳市2026年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采取哪种方式实施?
答:项目分为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回收监测评价两个部分,其中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采用项目申报方式实施,回收监测评价项目采用采购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政策为本次政策解读的重点。
问: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方案的内容要求是什么?
答:项目申报方案要求均在实施方案附件4《贵阳市2026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明确,申报主体可对照编制申报材料。
问: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是否对申报主体有条件限制?
答:申报主体需在实施县(市、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具有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的固定经营场所,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编制完整可行的项目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接受监督检查、按时完成实施内容,具备在农膜使用较为集中区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等相关工作的能力。
问: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该项目按照主体申报、县级初审、市级评审、市级批复等程序开展,项目申报主体按指南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指南中要求的附件材料,并连同相关印证材料一并报送至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主体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通过初审主体的各项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的主体名单及相应申报材料开展评审,结合评审得分与区域实际需求统筹研判,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核定补助资金额度、下达正式批复,并对拟定实施主体及补助金额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市级公示无异议后启动资金拨付程序,采取分批次拨付方式,先行下达每单个申报主体补助资金的5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各申报主体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后,再据实拨付剩余50%补助资金。
政策原文:贵阳市2026年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审:蔡 景 行
二审:李 树
三审:敖 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