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优化企业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科经委规[2026]83号),现就2026年浦东新区科技创业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项目功能和主要效益发生在浦东新区,且在科经委登记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2.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事项
(一)支持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照2025年度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为员工缴纳社保;
2.申报主体注册时间需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
2.企业研发费用支出证明相关材料;
3.2025年度入驻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相关证明。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平台(https://pyd.pudong.gov.cn),进入对应专题进行填报。
(二)申报时间
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浦东新区科经委:68811070
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33832312
技术支持电话
20231082-855
四、监督管理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科经委规)[2026]83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