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6年6月16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6〕6号)等要求,为切实抓好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建设目标

2026年,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8个,其中以饲料化利用为主要利用方向重点县5个。

(三)实施区域

播州区、仁怀市、盘州市、纳雍县、威宁县、德江县、黄平县、贞丰县。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提升、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利用体系、技术成果推广转化、规范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开展监测评价等重点任务。

(五)支持对象及环节

1.支持对象。实施秸秆饲料化、肥料化或将秸秆用于功能肥料、蛋白饲料、生物质发电、生物燃气、生物基材料、食用菌基质等高值化利用,以及从事秸秆还田、专业收储、农技专业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事服务中心等主体。

2.支持环节。项目资金可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等支持方式,按照“资金与任务相匹配”原则,由各重点县根据项目任务科学统筹安排资金。资金可用于支持相关主体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机械化、标准化还田作业补贴等与实施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相关的建设内容;支持建设收储厂房、收储棚等秸秆收储站点,购置适配的秸秆捡拾、打捆、转运、加工等机械设备,建立先进适用的秸秆加工生产线,支持高值化利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产能提升等与实施秸秆高效离田利用相关的建设内容;支持示范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支持开展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以及对还田比例超过40%的重点县开展还田监测。

重点县要结合《贵州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划定方案》,加大力度倾斜支持禁烧区域秸秆离田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助推秸秆禁烧区管理。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851-85869257 

二、《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6年6月16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依据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建设目标

在绥阳县、石阡县、播州区、盘州市、威宁县、普定县、罗甸县、安龙县等8个县(市、区)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广面积23万亩,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面积2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面积3万亩,推动项目区农膜回收处置率提升。

(三)实施区域

绥阳县、石阡县、播州区、盘州市、威宁县、普定县、罗甸县、安龙县等8个县(市、区)。

(四)实施内容

1.科学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回收。以绥阳县、石阡县、播州区、盘州市、威宁县、普定县、罗甸县、安龙县等8个县(市、区)为重点,在玉米、蔬菜、辣椒等适宜作物,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中I类地膜要求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对于确不适宜0.015毫米及以上地膜的区域及作物,项目县可参考《贵州省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指南(试行)》中的推荐建议,在性能强度不降低的情况下,适度推广厚度0.012毫米、0.014毫米的地膜,使用的地膜应具备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各项目县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和分类处置体系,探索与可再生资源回收、垃圾收运、农资销售体系、烤烟生产体系以及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相结合,及时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回收处置。

2.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应用。在绥阳县、石阡县、普定县3个县选择适宜作物,按照适度集中原则稳妥有序推广符合国家标准《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要求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g/(m2·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等指标可根据覆膜作物需求确定,宜选择在本地区相应作物上开展过有关试验或应用示范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确保产品与区域气候资源条件相适应、与作物生长发育需求相匹配。鼓励各项目县采取整区域集中采购等方式,保障地膜质量,降低使用成本。

3.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鼓励各项目县结合实际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通过抗旱品种选育、种植结构优化调整、一膜多用、优化覆盖比例等方式,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引导地膜使用者选择合理的覆膜方式和时间,抓好整地施肥、起垄覆膜、适时播种等关键环节进行科学覆膜,并采取适期揭膜、及时回收、机械回收等农艺措施开展废旧地膜回收。

(五)补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28号)下达的绩效目标及资金量,按照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30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60元/亩)进行测算下达资金,各项目县可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用膜厚度、覆膜面积、作物种类、回收成本等因素,合理测算确定补贴标准。

(六)支持对象

1.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主要是承担相关项目任务的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2.支持环节。可采用直接补助、先买后补、以旧换新及间接补助等形式进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851-8676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