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的《矿山自然恢复认定规程》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魏岳  联系电话:13995280263

电子邮箱:53713677@qq.com

标准文本链接:https://zrzyt.nx.gov.cn/hd_261/dczj/202606/t20260626_5275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