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39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汕头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第一至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其他条件遵照《通知》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7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四、佐证材料清单
满足直通车条件的企业和不满足直通车条件的企业分别按照《通知》附件所列佐证材料清单的序号和材料名称,以PDF文件压缩包方式,在梯度培育平台上传佐证材料。
五、各区县审核及推荐
各区县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申报及复核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企业划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事故及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核实。各区县请于2026年8月5日前将正式推荐公文及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汇总表、已实地抽查的企业名单报送至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建设与融资促进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已实地抽查的企业名单.xls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6日
(联系人:邓东宇,电话:8899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