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和科研院所:

为推进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产业化体系,省工信厅现开展航空航天、船海和极地装备两个领域研发计划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征集主体。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等。

(二)征集领域。聚焦航空航天、船海和极地装备2个领域,征集重点研发计划。

二、征集条件

(一)充分说明研发计划背景及研究必要性,并阐述其对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或实现进口替代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企业在项目开发或生产应用领域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难题应具有明确的需求时限、技术指标和可量化的经济效益等预期成果。

(三)企业要有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承接的基础条件,能够形成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推广的潜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解决方案。

(四)技术需求可投入资金明确,具有配套资金的能力,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攻关或技术交易,且投入资金应占年度研发经费支出的合理比例,保障技术攻关顺利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地)工信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县区和相关单位,深入本区域企业摸排凝练研发计划,筛选真正有经济效益和带动力的攻关技术和产品。

(二)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征集工作,结合实际,将研发计划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

pmshlj/default.html)技术需求板块填报(填报说明见附件),其中产业领域请标明航空航天或船海和极地装备。需求征集截止时间为7月12日。

四、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二处:0451-82296442、18246506237

系统技术支持:        0451-58688095

附件:填报说明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29日    

附件

填 报 说 明

需注册登录单位账号,从平台首页右侧导航条,选择技术需求,填报需求信息。

一、申报主体。需求填报单位应符合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攻关专项资质条件界定指引要求。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项目自筹经费应不低于省拨经费需求1.5倍。研发周期可根据实际提出,原则上不超过4年。统计部门填报的研发数据将作为重要依据,请申报单位务必认真履行统计填报义务。需求采纳后,将根据年度预算情况组织专家根据技术问题凝练编制指南(榜单),评估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资金额度,择优发布。

二、研究内容。填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项目内容与技术。研究内容应为拟研制的具体产品或攻关的具体技术,并对研究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研究的子课题内容。对将多个产品需求打包成一个研发计划的,研究的子课题相关性不强拼凑的,视为无效研发计划,不予采纳。

三、技术就绪度。研发计划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技术成熟度原则上应达到3-6级,项目完成时技术成熟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并达到7-9级。填报单位应在关键核心技术(拟解决关键问题)中,应对现有及完成时技术就绪度指标进行具体分析、如实阐述。对技术就绪度不符或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内领先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绩效目标。预期技术指标应确保目标具体、可量化、可考核。坚持市场导向和突出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期内项目新增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申请财政经费的3倍,对研制周期较长的整机和关键配套产品研制项目可放宽要求,但实施期内应完成首台(套)产品首飞/首航或装机验证。

一审:李思妍

二审:程婷婷、韩波

三审:刘精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