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实施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财务管理责任,防范专项资金挤占挪用、闲置沉淀、使用不规范等风险隐患,强化项目全流程闭环监管,我局组织开展专项资金实地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本次专项检查项目分三类实施,具体如下:

(一)专项债券项目检查。筛选辖区已发行落地的专项债券项目,结合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建设落地、投后运营管护、收益归集、绩效管理等情况择优确定检查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二)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检查。从区级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剔除已纳入专项债券检查范围项目,随机抽取2个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

(三)其他财政资金项目检查。除上述专项债项目、5000万元及以上大额工程项目以外,对一般公共预算、上级专项补助等财政资金扶持项目择机选取部分项目检查,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

(四)本次所列检查项目为前期摸底初步拟定范围,后续将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检查项目清单进一步补充调整、优化完善。

二、检查时限与核查范围

本次2026年度专项资金检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现场集中检查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至检查全部结束为止。

账务核查范围:主要检查2023年度至2025年度被检查项目的账务处理、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建设实施及开票纳税情况;检查中发现重大疑点问题的,可向前追溯核查往期会计资料,或向后延伸核查2026年度已发生财务收支及项目建设业务。

三、组织实施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由区财政局监督检查与会计管理科牵头统筹组织实施。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从局内各相关科室抽调组成,检查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4。

四、检查实施方式

现场检查采取查阅财务资料与工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核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为基础,同步调取项目立项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资料、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等工程项目档案,通过账证核对、账实核对、账案比对等方式核实项目资金管理与项目落地真实性、合规性。

五、工作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对接。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指定分管领导及专职经办人统筹对接本次检查工作,提前梳理归集项目财务、工程全套档案资料,保证资料完整、摆放有序,便于检查组现场查阅。

(二)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资料。检查期间,各被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检查组现场调阅资料、问询核实相关事项,严禁隐匿、篡改、伪造会计凭证、工程档案,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检查。

(三)立查立改,抓实问题整改。对检查现场指出的管理短板、违规问题,各单位要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按照时限要求逐项整改销号。

特此通知。

附件:1.长乐区专项债券项目检查清单

2.5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检查清单

3.其他财政资金项目检查清单

4.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分组检查名单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2026年0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