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淄博市商务局等5部门制定了《淄博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细则》。

二、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质效,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

《实施细则》重点包括实施内容、补贴流程、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实施内容

1.补贴品类及标准

按照全省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智能马桶(限一体式),以及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助听器给予补贴。补贴产品收货地须为山东省内。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单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例如,消费者购买一台最终售价10000元的1级能效吸油烟机,补贴金额为10000×15%=1500元(达到封顶值),消费者实付8500元;若购买一台最终售价8000元的1级水效洗碗机,补贴金额为8000×15%=1200元,消费者实付6800元。

2.补贴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3.补贴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流程

1.消费者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在“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淄博市申领补贴资格。也可通过云闪付/微信“鲁换新”小程序,选择“淄博市”专栏完成实名认证并领取补贴资格。

2.每类产品每年最多领3次资格,有效期2个自然日(含领取当日);退货退款仅恢复1次本类资格,第3次核销后退货不可恢复。补贴资格按照年度资金总量统筹安排、按月均衡使用、先到先得。

3.消费者自愿选择政策参与主体(具体名单可通过市商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鲁换新”小程序查询),购买政策适用产品。在订单支付前,向政策参与主体出示补贴资格二维码,并核销使用。补贴资格领取人、实际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

(三)工作要求

落实服务保障、完善平台建设、压实主体责任三类制度建设,明确合规企业参与、先行垫付立减补贴、规范消费者信息采集保护等要求,依托市级以旧换新平台实现全流程受理核验、异常订单预警拦截与多维度交叉校验,强化商品价格、票据、交易信息全链条监管,从严整治先涨后补、虚假交易、泄露隐私等行为,严防各类骗补套补。

(四)保障措施

抓好职责分工、审核把关、监督核查,明确各部门工作权责,规范补贴审核流程与主体信息提交要求,严防各类违规行为,通过全流程监管与部门联动保障政策合规落地。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淄博市商务局

政策解读人:巩晓

联系方式:0533-319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