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39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第一至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四)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二、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7月31日。

三、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满足直通车条件的企业和不满足直通车条件的企业分别按照本通知附件所列佐证材料清单的序号和材料名称,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在梯度培育平台上传佐证材料(文件名为:XX企业佐证材料),同步就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XX企业合规经营佐证材料)。同时将PDF文件对应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或凤泉湖管委会审核(申报材料需制作目录和页码,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骑缝章)。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

四、推荐单位报送材料

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请于7月31日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平台审核(复核),并正式行文推荐,附上评价和复核汇总表(附件2、3)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推荐部门骑缝章)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复核)要求。要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

(二)严格审核推荐。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精心组织评价、认定和复核工作,对照标准要求,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对企业的合规经营进行审查,不符合合规经营要求的不得推荐上报,对推荐上报企业的资料真实性和合规经营符合性负责。

(三)加强服务指导。凤泉湖高新区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力度,服务好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有关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各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严禁对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39号);

2.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

3.2026年到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9日

(联系电话:0768-21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