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功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云南省省级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管理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6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自愿申报、突出优势、择优支持”的原则,重点支持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等专利密集型产业。

二、申报主体

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签订,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登记等法定手续,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经营主体。

三、补助范围

在2025年1—12月期间,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取得银行贷款且申报时仍在贷款合同期内的企业,可申请补助。

四、申报条件

(一)经营主体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法律纠纷,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合理。

(二)经营主体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无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经营主体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进入破产或注销程序。

(四)近三年未因套取、骗取知识产权资金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处分的。

(五)同一笔融资未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补助。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

1.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填写电子申请表(附件1),报送所属州(市)市场监管局,并附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所属州(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留存一份。(联系方式见附件2)

3.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初审后,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推荐表》(附件3),附申报单位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6年7月1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其中,电子版材料按照推荐表序号打包一个文件夹,并按照推荐表单位完整名称命名发送邮箱;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整理送省市场监管局。

(二)形式审查

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企业的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三)专家评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复审的单位进行专家评审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在预算资金范围内,提出建议补助企业名单。

(四)网上公示。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的企业,按程序进行公示。

(五)项目确定。省市场监管局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补助企业。

六、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申请表》。

(二)申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说明,企业2025年度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五)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融资贷款合同。

(六)金融机构出具的放款凭证、付息凭证等相关证明。

七、补助方式

(一)满足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评审认定后,予以补助。每个对象只补助一次。

(二)每个补助对象按照贷款银行实际批准的利率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5%),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八、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管理办法》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省市场监管局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企业,取消其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尹老师

电话:0871—64566854

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邮箱:ynzscqcj@163.com

附件:1.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奖补申请表

2.云南省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3.云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推荐表式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