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毫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支持数据算力产业生态培育若干政策》已经2026年6月5日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支持数据算力产业生态培育
若干政策
为全力推进“东数西算”芜湖集群建设,加速释放数据价值,培育壮大数据算力产业,打造全国领先的智算之城,制定如下政策。
一、培育算力产业生态
(一)构建特色园区体系。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立足自身产业基础与资源禀赋,聚焦“算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算力+具身智能”“算力+低空经济”“算力+新材料”等重点方向,打造算力特色园区,每年针对园区建设发展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年度排名前三的园区,分别给予所在载体单位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金支持。
(二)强化算力监测调度。鼓励数据中心企业全面接入安徽省算力统筹调度平台,积极落实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算力监测调度)试点任务,构建覆盖算力可用性、使用率及能效的多维监测指标体系,对积极接入平台且配合算力监测调度任务的数据中心企业,经认定,给予10万元系统改造对接费用支持。
(三)推进普惠算力供给。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依托芜湖集群智算资源开展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经认定可给予智算服务合同费用的25%资金支持,对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兑付比例提升至45%,每个对象每年最高兑付不超过500万元。对入驻算力产业孵化载体的中小微企业,经认定可将智算服务合同(含使用算力调度平台调用大模型词元服务)兑付比例提升至7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兑付不超过10万元。
二、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四)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搭建行业及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并接入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体系,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可信数据空间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质量数据集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促进数据合规流通交易。支持企业采购数据产品与第三方数据服务、研发数据产品、拓展数据跨境业务,挖掘数据要素价值。鼓励企业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和数据资产入表、增信融资、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资产证券化等数据价值化活动。对相应企业,经认定,按不高于合同费用的25%给予资金支持;开展数据产权登记的,支持比例提高至3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六)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支持并鼓励企业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开发公共数据产品,推动公共数据“便民利企”,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对开发公共数据产品并实现交易的项目,按合同费用的30%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供数,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并发动企业参与省、市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每年对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及开发利用排名前十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举办2026年长三角(芜湖)算力算法创新应用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奖金支持。
三、支持模型和场景应用
(七)降低大模型应用成本。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依托经中央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垂类模型开发、词元调用等相关工作。对上述相关单位的模型应用服务费,予以不超过核定合同额40%的资金支持,每个对象每年最高兑付不超过200万元。
(八)深化场景开放共享。建立场景需求清单年度发布机制,精准梳理全市场景资源,全面摸排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行业龙头及高校在数据、算力、算法等方面的场景需求,每年发布场景需求不少于40个。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结合自身优势,系统梳理并发布算力、数据、模型融合产品供给清单,明确可提供的技术能力和服务内容。健全常态化供需对接机制,定期举办场景对接、竞技赛事等活动,搭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多方联动的沟通协作平台,畅通场景需求传递、资源供给与项目落地渠道。支持企业申报鸠兹科创湾标杆场景项目,对评为标杆场景项目的场景开放方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自2026年1月1日起,符合有关条件的即可享受政策支持。本政策由市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各责任单位应及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