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经济活力,打造高效规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7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枣政办发〔2024〕4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