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开展2026年度外贸综合服务业态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业态企业”)定义,符合基本条件企业可申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贸易节点服务商、海外服务链企业、行业领跑者企业4种类型之一或多个,其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贸易节点服务商不可同时申请。
二、申报条件
申报各类型综服业态企业须满足《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至第十二条关于基本条件、专项条件和认定标准等有关要求,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选择对应类型和档次进行申报。其中,申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外服务链企业可按照2025年度全年数据或自本通知印发月的上一月(含)之前连续12个自然月数据进行统计;申报贸易节点服务商、行业领跑者企业按照2025年度全年数据进行统计。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附件1),需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服务能力报告(需盖章,行业领跑者企业无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2)企业具备的服务能力及简要说明;(3)企业专业化团队情况;(4)企业历史服务总体概况。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需签字盖章。
5.近1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养老、失业、工伤3类险种,盖有税务机关公章的社保完税证明或由开具机关盖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二)专项材料(无需签字盖章)
1.外贸综合服务企业:(1)统计周期内已提供服务类型对应的至少一份正式合同或协议;(2)统计周期内服务企业总数佐证材料(提供达到申报档次最低数量要求材料即可);(3)统计周期内经核准贸易总额佐证材料(提供达到申报档次最低金额要求材料即可);(4)存在关联主体合并统计的按照(1)(2)(3)要求一并提供关联主体有关材料;(5)存在关联主体合并统计的提供关系佐证材料。
2.贸易节点服务商:(1)提供近3年申请服务节点类型的各一份正式合同或协议(可仅提供关键页信息);(2)专业优势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高级专业资质、国家级/省级官方认定证书、知名品牌认证、特许经营许可、境外国家主管部门或国际行业机构授权资质、国际权威机构体系认证、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战略合作证明、权威国际行业榜单入选证明、企业市场占有率相关佐证文件等,提交材料数量不限。
3.海外服务链企业:(1)申报主体与境外机构关系证明材料,如对外投资备案、股东会议决策、商业合作伙伴协议(可仅提供关键页信息);(2)统计周期内已提供服务类型对应的至少一份正式合同或协议;(3)拥有的合作伙伴、渠道资源、客户资源证明材料,提供形式包括合作成果、新闻发布等;(4)统计期间内服务案例说明(至少3个)。
4.行业领跑者企业:无需提供专项材料,由省商务厅进行数据核实。
四、申报流程
(一)综服业态企业认定工作按照组织申报、复核评审、集体决策、对外公示流程组织实施,其中省内企业报至所在州(市)商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省商务厅,省外企业直接报省商务厅。
(二)申报综服业态的企业登录“贸易无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将于7月10日正式开通,请先行准备有关资料。网址https://digioverseashub.yncloudsaas.com/enterprise)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
(三)历史评定的省级和州(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根据本通知要求重新申请认定,不做重新认定的需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在平台完成附件1“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和“近1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上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四)各州(市)商务局负责对属地申报企业信息填报完整性和提交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做好申报指导,并于2026年8月10日前在平台完成初审。
(五)历史认定的“外贸领跑者”企业可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上述要求重新申请认定,未申请的将按照原产业类型直接纳入行业领跑者企业管理。
附件:
1.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
1-1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doc
1-2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贸易节点服务商).doc
1-3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海外服务链企业).doc
1-4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行业领跑者企业).doc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3.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云南省商务厅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许老师18487122644
系统咨询王老师15284424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