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地热能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现转发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关于申报范围
结合国家要求和上海城市实际,重点征集以下三类地热能试点项目。
一是浅层地热能。聚焦工业建筑、农业设施、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领域,推广先进技术路线和高效投资运营模式,优化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推动含水层储热、污水源江水源热泵、地埋管等多种模式的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
二是中深层地热能。探索中深层地热能规模化利用和井下换热技术推广。
三是多元化应用。推动地热能与其他绿色能源耦合、老旧存量地热能项目设备更新改造、区域能源站供应等模式。
二、关于组织实施
1.关于项目申报。请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文旅局、市房管局等支持,梳理相关领域适合开展地热应用的项目,于7月15日前函告我委。请各区发展发展改革委、相关管委会按照《通知》要求,按属地原则组织项目单位编制试点项目方案并填写试点申报表(见附件),2026年7月15日前转报我委。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试点进行评估,择优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将统筹公布试点名单,指导试点项目建设。
2.关于试点实施。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积极协调试点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推动试点项目在2028年7月前建成投运。请市级主管部门支持做好项目建设指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程 021-23119484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