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通知等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审定,拟资助精准医学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培育项目155项,精准医学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项目33项,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培育项目50项,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项目12项,气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6项。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人员和申报人可自2026年7月8日起,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查询相关申报项目评审结果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申报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需表述清晰,并提供事实依据。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示异议期为2026年7月8日至12日。有以下情形的异议申请将不予受理:匿名异议或非项目申报人提出申请的;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超出规定截止日期的。对于收到的问题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业务咨询电话:0311-85821343、66505379、858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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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