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相关省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锚定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目标,推动“三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扎实抓好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工作,现将实施意见(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支持方向。聚焦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科技强农效能提升、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各地要根据省下达的政策资金和实施要求,研究细化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实施内容、监管措施等,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筑牢“三农”基本盘。要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措施》,探索创新财政支农新机制和金融支农新模式,加大设施农业、粮油和生猪生产等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力度,鼓励对符合专项资金用途的农业农村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二、强化工作任务落实。要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与项目资金安排有机衔接,省定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防止资金安排与项目安排“两张皮”。省定工作任务细化实施要求由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制定明确,各地要主动加强与省级沟通,在项目储备库中筛选高质量项目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保障相关资金安排到位。绩效激励等可由市县自主统筹使用的资金,要在专项支持政策范围内,落实到具体任务、项目并设置绩效目标。
三、加强资金全链条管理。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5〕6号)要求,加强资金全链条管理,防范项目风险,堵塞管理漏洞。要加强项目谋划,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夯实专项资金执行基础,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要创新工作方式,严格项目立项评审程序,规范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加强项目和资金执行监管,推动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不得擅自随意变更项目实施方案。
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各地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构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绩效管理闭环。要全面加快资金执行,及时通过省级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准确上报执行进度,执行进度纳入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应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执行,强化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目标如期完成。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根据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监控、部门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五、切实强化信息公开。各地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专项政策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指南等政策文件,通过发放“明白纸”、组织培训、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数字化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使广大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基层干部了解掌握政策内容。对发放到人到户的直接惠农补贴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并建立专门台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并定期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对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魏崇辉、吴欣恺,025-86263713、86263276;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王晨、纪晟、展苏怡,025-83633387、83633155、83633150。
附件:1.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
2.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归口处室联系方式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