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财政局,各区商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建〔2025〕342号)、《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51号)精神,按照《南京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做好我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后续将根据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情况,视情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对符合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等支持方向的项目,采取投资补助、定额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具体申报条件,支持方向、方式与标准,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并按注册地区属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区商务部门;非在南京注册的单位,按照项目所在地区属提交至区商务部门。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材料,一式5份并胶装成册(左侧胶装,书脊注明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申报材料可编辑电子版和PDF扫描件。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https://nqt.nanjing.gov.cn/),同步完成线上申报。线上提交的材料需与线下提交的材料保持完全一致。
(三)各区商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对项目申报主体条件、申报项目真实性、申报材料完整性等严格把关,通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申报单位信用状况,避免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初审结果。
(四)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各区商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两份)上报并附《南京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第一批、第二批初审通过项目的联合行文申报请示和申报材料纸质版分别于2026年8月10日、9月10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521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smlt@126.com。
(五)市商务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审计等方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审核评估结果,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向社会公示。
(六)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完整、真实申报。如发现有虚报、冒领、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下达资金将予以追回,并将相关企业失信行为报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 部门 | 联系电话 |
| 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 58882518 |
| 玄武区商务局 | 83682073 |
| 秦淮区商务局 | 84556592 |
| 建邺区商务局 | 87778201 |
| 鼓楼区商务局 | 58590242 |
| 栖霞区商务局 | 85664248 |
| 雨花台区商务局 | 52883517 |
| 江宁区商务局 | 87189009 |
| 六合区商务局 | 57758184 |
| 溧水区商务局 | 57212859 |
| 高淳区商务局 | 68725025 |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68539793、51808719 |
附件:1.南京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2.南京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