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改革,强化财政资金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撑作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沈阳市财政局结合国家总局、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拟对原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内容进行调整,重新起草了《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拟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期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8月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联系人:张宏亮

联系电话:24011297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邮编:1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