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高层次技能人才智囊参谋作用,规范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项目评审、政策研判工作流程,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高技能人才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入库专家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并符合对应专业条件之一。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2.深耕本专业领域,专业功底扎实,全面掌握行业发展现状、技术趋势及人才培育相关政策;
3.恪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能够认真履行专家评审职责;
4.具备丰富的高技能人才评价、项目评审、课题调研相关工作经验,综合研判、文字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5.无党纪政务处分、违法犯罪记录,无学术造假、失信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
6.身心健康,能够正常承担评审、调研等工作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行业紧缺特殊专业专家,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人员;
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国技术能手,或取得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高等级技能人才资格人员;
3.具备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裁判或裁判长执裁经历,熟练掌握职业技能竞赛竞赛规程、评判流程、技术规范;
4.担任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且聘任至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5.具有丰富职业院校办学管理经验,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6.大型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同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
7.持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或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8.专业能力、行业影响力与上述条件层级相当,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其他优秀行业人才。
二、入库专家主要工作职责
入库专家受省人社厅委托,独立或协同开展政策咨询、调研论证、人才评选、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具体职责:
(一)政策规划论证。参与全省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配套政策、专项实施方案研讨、调研论证工作;
(二)人才评选评审。承担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荣誉人选初审、现场评审、综合评议等工作;
(三)项目评审评估。参与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首席技师工作室等平台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
(四)政策宣传引导。配合省人社厅开展高技能人才政策解读、先进典型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社会氛围。
三、遴选程序
本次专家库遴选坚持自愿申报、公开推荐、自下而上、择优入库原则,流程如下:
(一)单位初审推荐。符合遴选条件人员自愿填报《高技能人才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1)和《高技能人才专家库成员一览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完成推荐。
(二)省级审核入库。省人社厅对全部申报材料开展集中复核,综合专业领域、行业分布、人员结构等情况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对拟聘专家在省人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请厅领导审定后,正式纳入全省高技能人才专家库统一管理。
四、名额安排
(一)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内现有成员,如无信息更新,无需重新提交材料,继续符合入库条件的,自动续聘,出现不符合入库条件情况的,聘期自动终止。
(二)立足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长远发展,坚持优中选优、总量调控,本次计划遴选入库专家100名左右。驻吉中省直国有企业可各推荐5人。驻吉中省直事业单位、省直部门,可各推荐3人。吉林大学可推荐10人。东北师范大学可推荐8人。其他单位由各市州人社部门组织推荐,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此次专家选拔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不得上报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不实信息,取消专家入库资格。推荐的专家,应具备正常履职条件,一经抽取,如无特殊原因,须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入库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提交信息变更情况。
(四)所有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PDF扫描件(不超过20页)及全套电子word文档,须于2026年7月14日前报送指定工作邮箱。
联系人:谭莹 联系电话:88690625
邮 箱:jlrsmrjj@163.com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