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6〕137 号)和《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备案确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40 号)等文件要求,经过对申报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审,拟同意茂名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茂名市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服务中心)为茂名市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5 个工作日(2026 年 7 月 9 日-2026 年 7 月 15 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
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668-3916619。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