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建筑保温材料行业管理,推动行业提质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26〕31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基于企业自愿原则,按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本)》要求,企业依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申请“规范企业”或“引领型规范企业”,填报《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其中,申请“规范企业”的企业无需提交引领指标符合性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引领型规范企业”的企业,需同时提交基础指标和引领指标符合性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企业如实填报申请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合规。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7月31日前,将申报企业材料汇总整理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报送市建材业协会,同时附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版本)光盘一份。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方式组织审核,确定推荐申报名单。
特此通知。
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处董锡泉
联系电话:83602774,13642060396;
市建材业协会陈祥雨
联系电话:13702158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