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统筹做好重点支出保障的通知》(鲁政字〔2023〕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起草了《山东省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531-51769856
电子邮箱:wangqingpeng@shandong.cn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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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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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