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盘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盘工信发〔2025〕28号)《盘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验收管理办法》(盘工信发〔2025〕80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审核等程序,盘锦鑫丰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的13个项目通过验收。经研究,拟对13家企业的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资金补贴。现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427-2832686
附件:第三批盘锦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