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我市组织申报第四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江苏省工业遗产认定条件和评价指标(详见《办法》),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所有权人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
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登陆完成在线申报
,并从平台导出填写完成的“江苏省工业遗产申请书”及随附材料,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核盖章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二、相关要求
请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于2026年7月22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统一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处。7月28日前上传通过审查的申请书盖章扫描件(不含附件)并提交。各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申报项目的同时,请各区对潜在工业遗产项目做好信息调查,动员项目单位填写调查问卷(工业遗存信息调查问卷及填报网址:
)。技术支持电话:18652917911。
联系电话:68788751 邮箱:njscfwyc@163.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