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湖南省商务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着力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南省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外贸稳增长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开展体系建设。支持公共海外仓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支持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建设。

    (二)支持贸易平台试点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县域电商直播基地(村播学院)建设。

    (三)支持进口贴息。对企业一般贸易项下开展《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2024—2025年)》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所产生的融资给予贴息支持。

    (四)支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服务贸易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和业务。支持国家级服务贸易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未列入信用湖南一体化平台失信“黑名单”;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支持方向;

    (四)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五)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资料按要求整理排序后每一页均加盖公章扫描保存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支持方向(N)-XX市-XX县(市/区)-XX公司”(N需要与该申报通知中序号保持一致),各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市州初审:市州商务局会同财政局负责项目初审,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并形成正式意见文件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省商务厅。

    3.项目复审。省商务厅将组织第三方对各市州推荐上报的项目和省直项目单位(含央企在湘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

    (二)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1.市州推荐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2日。

    2.请各市州商务局会同财政局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初审工作,着重审核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合规且未曾以同一项目获得市级资金支持,并将项目资料(按支持方向和县市区分别刻录光盘)按要求于市州推荐报送截止日期前报送省商务厅。

    3.同一企业支持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支持资金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执行“一次申报、一次拨付”,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报,已享受过中央或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筛查、核实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严禁虚报、骗取、挪用、私分财政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收回已拨财政资金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并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0731-82287053

    (二)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731-85165325

 

    附件: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