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科技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6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

科技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落实省科技厅等九部门《江西省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科技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举措》要求,构建覆盖全市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金融体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工作目标

聚焦赣州市“7510”行动计划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完善“投、贷、债、保、担”等金融联动机制,实现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推动科技贷款规模、科技保费持续增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明显提升,风险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创新关键枢纽功能,创投体系持续完善,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实现突破,拟上市科技企业培育数量逐年递增,全力打造全省领先的科技金融发展样板。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创业投资引领

1.拓宽创投资金来源。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新赣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粤港澳大湾区创投基金在我市设立子基金、专项基金,争取保险资本、理财公司、信托公司参与我市创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赣州金融监管分局、赣州发投集团〕

2.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扩大市级创投类基金规模。优化成果转化种子基金投资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大赛与人才创新创业基金联动,重点投向早期、小型、硬科技项目。围绕有色金属和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以直接投资项目为主要方式,支持市县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赣州发投集团〕

3.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全周期管理。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为考核依据。创业投资类基金合理设定整体容亏率,明确尽职免责适用条件和认定程序。畅通份额转让、协议退出、提前退出等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赣州发投集团〕

(二)优化科技信贷供给

4.推动科技信贷增量扩面。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首贷户培育计划。升级“虔飞贷”模式,优化期限和利率设置。推广“科贷通”等产品,扩大合作银行覆盖面。鼓励银行机构引进研发贷、科技人才贷、并购贷等产品,对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或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奖项的人才、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落实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至5年的国家政策。支持银行机构与政府投资基金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模式。〔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赣州金融监管分局〕

5.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落实国家、省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部署,健全数据采集、共享、分析、校核机制,构建具有赣州特色的创新积分评价体系。推动合作银行对接省级政策,基于创新积分体系建立科创企业授信风控模型,研发专属信贷产品,拓展积分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赣州金融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6.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银行机构规范建设科技金融特色支行,鼓励银行机构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的考核比重,科学建立并有效落实专项尽职免责制度,赋予差异化授信审批权限,实施科学利率定价。合理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落实国家关于小微型科技企业贷款不良率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规定。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建立以专利拥有量、科研投入强度、科研人员占比等为核心的科技企业信贷评审体系。〔责任单位:赣州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三)激活资本市场动能

7.加快企业上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用好注册地在原脱贫地区的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合规赴境外上市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争取证券交易所对科技型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发挥创业板发行上市地方政府推送机制作用,择优推荐企业上市申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8.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建立全市项目库,支持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及创投机构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创新。用好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及省级发债贴息政策,力争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实现零突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赣州融担集团〕

9.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试点建设。支持企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其许可收益权、质押贷款债权、融资租赁债权等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参与,完善价值评估、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赣州金融监管分局、赣州融担集团〕

(四)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

10.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扎实开展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建立覆盖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的科技保险体系,2028年底前开发不少于10款定制化产品。围绕稀土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提供保障。〔责任单位:赣州金融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11.创新科技保险服务模式。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保险专营部门,建立经营容错机制。支持保险机构组建共保体,探索“园区统一投保”模式,以风险共担提升承保能力。建立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推动科技保险保单质押融资。〔责任单位:赣州金融监管分局、市科技局〕

(五)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

12.深化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科技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推进本外币一体化统一授信改革,统筹本外币融资成本,提高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便利性。〔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

13.促进科技金融与普惠金融协同发展。支持县域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设立科技金融专区,推动普惠金融服务站点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在科技型企业集聚的园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驿站,提供政策咨询、融资对接、培训辅导等服务。〔责任单位:赣州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

14.加强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虔融信服”平台整合科技型企业政务数据、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信息,完善需求发布、产品推介、融资对接等场景,实现线上金融一站式服务。加强风险监测、研判和预警,提升科技金融风险管理能力。〔责任单位:赣州发投集团、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赣州金融监管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政策协同

15.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探索“拨保贷投”联动模式,整合财政拨款、保险补偿、信贷融资、股权投资等资源,形成风险分担与利益共享的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赣州金融监管分局、市科技局〕

16.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研发投入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及人工智能等15个新增领域的设备更新需求,推动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对符合条件项目应贷尽贷。〔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深入实施国家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优化再担保体系并适度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强化保费补贴与风险补偿政策联动,支持担保机构针对科技企业不同生命周期提供差异化产品,通过提高额度、放宽容忍度、降低费率等方式提升服务质效,为科技型企业和机构发债融资提供增信。〔责任单位:赣州融担集团、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

三、工作保障

18.强化协调保障。建立市级科技金融协调机制,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问题,指导金融机构细化推进举措。每季度召开科技成果转化暨科技金融产融对接活动,开展政策宣传、融资对接,做好经验推广与典型案例培育。依托本土智库机构开展科技金融联合研究,打造市级科技金融智库。〔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赣州金融监管分局〕

相关附件: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科技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