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相关部署,加快推进政务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6〕3号)要求,经前期需求征集,形成第一批政务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榜单(见附件1),现开展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允许以联合体形式申报,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申报单位最多不超过3个。
(二)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设立不足两年的,自设立之日起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同一申报单位同一批次原则上牵头或参与申报的榜单不超过2个。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sme.sipac.gov.cn)——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苏州工业园区政务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揭榜挂帅申报”,下载《苏州工业园区政务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揭榜挂帅申报书》(见附件2),如实、准确、详细填写申报书并上传word版本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本,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由牵头单位统一负责填报、上传全套申报材料。
(二)评审公示
大数据管理局对材料合格的申报按相关程序组织评审,评审以路演的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在企服中心官网公示。
(三)数据集建设
大数据管理局组织揭榜单位、需求部门签订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任务书。揭榜单位根据任务书要求完成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并向大数据管理局申请验收,原则上本批次揭榜挂帅任务需在任务书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建设。
(四)验收
大数据管理局按程序组织高质量数据集验收,开展第三方测评,会同需求部门开展成效评估。具体要求以正式验收通知为准。
(五)资金奖励
对通过验收的揭榜任务,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6〕3号)文件给予每个任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0512-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局:0512-66680443
附件:
1.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批政务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揭榜挂帅榜单
2.苏州工业园区政务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揭榜挂帅申报书
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局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