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开平市、鹤山市科工商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等5部门决定对中华老字号进行复核。为做好相关复核工作,结合省商务厅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和指导所在地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于7月31日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https://zhlzh.mofcom.gov.cn)完成信息填报和上传工作。

二、请指导相关企业将填妥的《中华老字号复核申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于7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提交到我局服务贸易科审核。

附件1——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wps

附件2——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厅网公开).wps

          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厅网公开)附件1-4.wps

江门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