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的通知”,对由本单位及部分联合其他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起草了《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和继续有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17:30前反馈至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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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和继续有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