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部署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因文件审议安排工作需要意见征集时限调整为7天)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fzbwsk@bjdx.gov.cn。
2.电话:010—61235059
3.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2:关于《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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