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鲁科字〔2025〕188号)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12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拟评价为“优秀”等次的概念验证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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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度拟评价为“优秀”等次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名单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