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经会同统计部门对近三年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进行梳理,形成了江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6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予以反馈。
联系电话:0791-88915214
附件:江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6年)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7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经会同统计部门对近三年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进行梳理,形成了江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6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予以反馈。
联系电话:0791-88915214
附件:江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6年)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