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资规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6日
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我市组织编制了《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5年,规划期为2026—2030年。
一、发展环境
(一)工作基础。
“十四五”期间,宁波市以地质灾害“整体智治”和“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两个三年行动为抓手,建立“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新机制,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精准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做到隐患即查即治、风险有效管控,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地质灾害防治总目标。《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确定的11项重点指标全面完成。工程治理65处,搬迁避让6处,实施鄞州区塘溪镇地质灾害治理国债项目工程,启动奉化区溪口镇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试点。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29处,共减少受威胁人数529人,调减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458处,共减少受威胁人数2425人。成功应对梅汛期和13次台风影响,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起、避免20人伤亡。完成乡镇(街道)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51个,实现全覆盖。实施城市地质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构建“InSAR监测+区域水准监测+分层沉降监测+地下水监测”的立体监测体系,列入国家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18个试点城市之一,承办全国试点推进会并作典型发言。构建“局队联动、事企协同”工作新模式,建立局地“1355”战略合作新机制,在支撑地灾防治联防和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当前,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支撑高水平韧性城市建设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调查评价深度有待深化。受限于技术手段、工作精度以及地质灾害发生机理研究不够深入,部分风险隐患难以及时、精准识别。二是监测预警精度有待提高。部分监测设备老旧,预警误报现象偶发;预警模型对不同地质条件与降雨类型适应性不足,预警精准度有待提高;城市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密度较国内先进地区仍有差距。三是综合治理工程有待加力。部分已实施工程治理项目后期维护资金与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常态化监管机制缺位等问题。四是风险源头管控有待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等工作的协同融合不足,源头管控技术路径、管理模式仍需进一步明确。五是防灾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落实全域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新需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制度体系亟须完善。此外,部分乡镇群测群防员队伍老龄化、专业性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面临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宁波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共同富裕先行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取得决定性进展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更高要求。
从外部环境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2025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重点任务,要求强化城市自然灾害防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一个目标、四个宁可”防汛防台理念,并对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提出“一查四管”的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从内部需求看,支撑城市转型发展提出新诉求。宁波市加速打造全域均衡发展共同富裕市域样板、着力缩小“三大差距”、深化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战略导向,对地质资源支撑城市转型升级提出新的需求。一方面,需依托特色地质资源禀赋,深化“地质+文旅”“地质+研学”等融合模式,加速地质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另一方面,需强化地质资料数据的集成整合与智能应用,依托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构建地质要素支撑体系,为城市管理、智慧决策提供地质维度支撑。
从技术革新看,数智变革赋能地灾防治开辟新路径。“十五五”时期,大数据、物联网、AI大模型等新兴技术正呈现爆发式增长与深度融合态势。地质灾害防治抢抓这一变革机遇,加速前沿技术融合应用创新,深化应用场景建设与迭代升级,推动防治工作从信息化、数字化向数智化转型,为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监测预警预报、实时评估研判等环节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着力革新防治应用模式与服务效能,破解地质灾害防治传统难题开辟了新路径。
从自然条件看,极端气候叠加风险本底带来新挑战。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呈现“频发、重发、突发”态势。从近年我市情况来看,梅汛期持续降雨、台汛期强降雨及短历时强降雨等不利天气易发多发,叠加山地面积广、地貌类型丰富、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多变的客观条件,以及重大战略平台与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人为扰动,地质灾害致灾风险日益增大。应对极端气候下突发性强、隐蔽性高的隐患与复合性群发灾害,传统“人防+技防”手段面临考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地质安全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严峻复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御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及考察浙江“4+1”重要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坚持“山区+城市”全覆盖、“地上+地下”双统筹,以全域精准防控为主线,全面加强风险识别、综合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大力推动数字化赋能,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现代化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筑牢具有全球竞争力、共同富裕先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地质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守牢民生底线。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目标,整体提升综合防治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坚持预防为主,夯实防灾根基。全面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市级规划主导作用,按照“一盘棋”整体部署,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源头管控,夯实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综合治理等工作基础,围绕“补空白、提密度、强体系、增效能”工作思路,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
坚持全域部署,织密管控网格。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山区+城市”统筹规划和“地上+地下”协调推进,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健全联动机制。压实区(县、市)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增强基层群众的防灾意识,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合力。
坚持数字智治,增强防御实效。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构建“人防+技防+智防”的“三防”模式,实现对地质灾害风险的实时感知、动态评估和智能决策,利用数字化手段优化防治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加快数字转型,迭代升级应用场景,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向现代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跨越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五五”期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围绕构建“1662”工作架构和路径,全面发力。“1”即构建地灾防御现代化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相匹配的现代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第一个“6”即实施“六大工程”,实施调查评价、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综合治理、数字智治、制度保障六大工程,第二个“6”即力争“六个全面”,推进风险隐患识别全面覆盖、综合监测能力全面优化、预警应急水平全面提高、综合治理成效全面巩固、数字智治水平全面提升、制度保障机制全面完善。“2”即争创两个领跑领先标杆,力争成为全国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建设先行者、全省地质科普知识多元化传播新高地。健全“一县一管、一乡一措、一村一策、一点一案、一坡一卡”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模式,实现地质灾害风险全周期智慧高效管控,坚决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具体目标。
——风险隐患识别全面覆盖。实施县级1∶5万城市地质调查2个及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专题调查140平方千米,实现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全域覆盖率达100%。山区地质灾害风险基于斜坡单元精细化调查覆盖率提升至100%,建立覆盖山区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管理体系。完成县域地质灾害风险更新调查5个,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验证率达100%。
——综合监测能力全面优化。持续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优化提升地质灾害监测点位不少于519处。持续优化“空天地一体化”城市地质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城市地质安全监测点建设不少于245处,实现主要平原区地质环境综合实时监测,显著提升风险动态感知和精准研判能力。
——预警应急水平全面提高。构建多场景综合预警模型,深化“省市县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加强地质灾害和城市地质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应急技术支持队伍能力提升,配齐配强人员及装备。地质灾害预警准确率提升至75%以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预警、快响应,灾险情及时有效处置,应急处突能力全面提升。
——综合治理成效全面巩固。做好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防治,控制区域地面沉降速率不超过7.5毫米/年。深化巩固综合治理成效,全面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有效性,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维护,治理工程维护责任落实率达100%。落实存量隐患点动态清零、新增隐患点“即查即治”要求,编制“一点一案”个性化防控预案,风险防范区“微治理”不少于110处。
——数字智治水平全面提升。整合地质灾害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数据,实现地质数据的标准化归集和动态更新,打通多部门地质资料共享路径,常态化汇交管理地质资料。打造地质灾害风险全链条知识图谱和专业知识库,实现AI应用辅助决策。迭代升级地质信息管理服务应用,强化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在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领域协同防灾的应用,实现与基础公共平台融会贯通,支撑服务城市安全发展。
——制度保障机制全面完善。深度衔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管控,实现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零新增。健全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深化地质灾害“双控”管理,健全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地质灾害风险全域管控。提升野外观测基地功能,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助力实现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指标体系。
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重点指标表
|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基准值 | 2030年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 1 | 调查评价 | 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覆盖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 2 | 县域1:5万城市地质调查 | 个 | / | 2 | 约束性 | |
| 3 | 中心城区1:1万城市地质调查 | 个 | / | 1 | 约束性 | |
| 4 | 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专题调查 | 平方千米 | / | ≥140 | 预期性 | |
| 5 | 地质灾害更新调查 | 个 | / | 5 | 约束性 | |
| 6 | 综合监测 | 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提升工程 | 处 | / | ≥519 | 预期性 |
| 7 | 区域地面沉降速率 | 毫米/年 | 8 | ≤7.5 | 预期性 | |
| 8 | 城市地质安全监测点建设 | 处 | 866 | ≥1111 | 约束性 | |
| 9 | 预警应急 | 地质灾害预警准确率 | % | / | ≥75 | 预期性 |
| 10 | 多场景综合预警模型 | 套 | / | 1 | 预期性 | |
| 11 | 综合治理 | 地质灾害隐患点“即查即治”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 12 | 地质灾害风险“微治理” | 处 | / | 110 | 预期性 | |
| 13 | 治理工程维护责任落实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
| 14 | 制度保障 |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增加率 | ‰ | / | 0 | 预期性 |
| 15 | 野外观测基地提升工程 | 个 | 0 | 1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调查评价工程。
1.推进基础性地质调查。推进奉化幅、宁海幅、莼湖幅、涂茨幅和鹤浦幅5个图幅1∶5万综合地质调查,实现陆域1∶5万综合地质调查全覆盖。推进自然保护地综合地质调查,系统掌握地质资源家底、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支撑自然保护地科学保护。
| 专栏1 基础性地质调查工程1∶5万综合地质调查。实施奉化幅、宁海幅、莼湖幅、涂茨幅和鹤浦幅5个图幅1∶5万综合地质调查,开展1∶5万区域性地质填图2250平方千米,进一步查明区内水工环地质条件、地质资源禀赋和主要环境地质问题。自然保护地地质调查。以雪窦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为试点,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地地质调查,进一步查明地质资源家底、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科学开发与保护建议。 |
2.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常态化开展覆盖全域的地质灾害风险综合遥感识别和现场验证,构建“空—天—地”协同识别监测的技术体系和“隐患识别—动态更新—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及时将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纳入管理。全面完成县域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推进县域地质灾害风险更新调查,及时修订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相关评估成果。严格落实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变化情况,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为双控管理提供依据。
| 专栏2 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识别工程常态化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持续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多尺度、多层次、长时序、全覆盖遥感识别监测,分析评价发展趋势,开展疑似隐患图斑现场复核和隐患入库工作。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开展海曙区、江北区、北仑区、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6个区(县、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坡一卡”调查评价。完成海曙区、鄞州区、奉化区、余姚市、宁海县5个区(县、市)地质灾害风险更新调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评估成果修订。及时修订各区(县、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图,开展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更新,完成2347.6平方千米地面沉降易发区风险评估和区划。地质灾害年度“三查”。通过开展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动态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防范区及其所在斜坡(沟谷)变化情况,排查已安装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已采取防治措施及有效性等变化情况,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
3.推进城市地质调查。聚焦地上地下一体化的城市发展更新需求,推进GDP“千亿县”和中心城区城市地质调查,开展浅层气富集区及地面沉降显著区域地质安全专题调查,识别不同区域城市规划、建设及运营全周期中潜在地质安全风险,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控与处置对策建议。更新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服务城市规划建设和安全运行管理。推进重点区地下空间调查,明确地下空间资源可开发规模、质量指标及三维空间布局规划。
| 专栏3 城市运行安全地质调查工程城市地质调查。完成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试点任务,推进余姚市、慈溪市2个县域1:5万城市地质调查2862平方千米和中心城区1:1万城市地质调查200平方千米。开展前湾新区浅层气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专题调查100平方千米,以及近五年平均沉降速率30毫米/年以上区域的地面沉降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专题调查40平方千米。城市地质安全风险更新。在城市地质专题调查和城市地质数据动态更新基础上,更新修订各区(县、市)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集成修编全市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重点区地下空间调查。聚焦地下岩体洞库资源和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在查清地质结构和参数全要素指标基础上,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综合调查评价,支撑服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油气、粮食洞库战略选址等。 |
(二)提升综合监测工程。
1.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按照“专群结合、重点覆盖”的要求,统筹气象、水利等部门雨量监测站数据,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按照“新建一批、更新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分区分类实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优化工程,每年新建及优化一批监测点位,持续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2.完善城市地质环境综合监测网络。实施以水准测量为主、光纤监测、InSAR监测相结合的“空天地一体化”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和地下水监测网络提升工程,加强主要城市建成区、海岸带围填区等重点区域地面沉降和地下水监测。围绕地质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施地面沉降专题研究和浅层气监测、侵蚀淤积监测。综合利用监测数据、探测数据、历史塌陷数据等,将多源监测数据纳入综合监测网络,实现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常态化监测,加强天然富硒土地监管,鼓励地方推进保护与利用。
| 专栏4 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应建尽建。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新建4个普适性监测点,改建135个普适性监测点和380处雨量监测站。保障监测设备运维经费落实。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地质安全监测网,新建地下水监测点50个、地面沉降监测点190个和地面沉降监测站5个,推进重大工程沿线监测点的共建共享。地质环境综合监测。完成全市地下水位、重要沟谷区及战略储备水源地水质动态监测。按年度进行全市地面沉降易发区InSAR监测、主要建成区400公里水准监测及重点区域分层沉降观测。持续运维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点240个,每5年开展一轮监测结果评估。 |
(三)优化预警应急工程。
1.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构建多场景综合预警模型,提升局地强降雨、梅汛期、台汛期等典型气象场景下预报预警的适应性与精细化水平。按照“短临应对、中期防范和长期部署”的预警工作需求,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一体化运行。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加强与关联平台、系统的对接,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快速发布、有效的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切实提升预警水平。
2.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按照“一县一管”工作策略,强化资规部门与各级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预警转移、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应急防控预案。将城市突发地质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应急预案修编内容,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避险、灾后应急救援的综合应急体系。全面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山区群众应急避险能力。
3.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能力。深化局地“1355”战略合作机制,全面融入“1833”联合指挥体系。健全完善群测群防+地质队员+应急救援+应急测绘“四支队伍”协同防灾机制,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升技术人员的快速响应和协同能力。深入开展地质队员“驻县进乡”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市、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和统筹联动机制,加强应急装备配备,提高装备利用率,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应急会商等技术支撑能力。
| 专栏5 地质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完善梅汛期、台汛期及局地强降雨场景的多源耦合预警模型。进一步深化地面沉降等预警模型和阈值研究,更新年度地面沉降风险预警“五色图”,实现地面沉降风险在线预警预报。地质灾害防治队伍专业培训及应急演练。面向基层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开展培训,面向专业技术队伍开展培训,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御响应等方面技术支撑能力。至少组织一次市、县两级应急预案演练,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每年开展一次演练。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强化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四支队伍”能力提升,加强应急装备配备,提高装备利用率,健全与武警支队、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服务。 |
(四)夯实综合治理工程。
1.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一乡一措”管理,坚持“以搬为主、搬治结合”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落实存量隐患点“动态清零”、新增隐患点“即查即治”。加快推动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微治理”试点推广,制定地质灾害“微治理”工程技术指引(试行)等文件,科学指导因地制宜采取削坡清危、支护加固、截排水、挡土墙等简易有效的治理措施,精准消除安全隐患、快速降低风险等级。
2.开展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持续推动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按照主动防灾、区域减灾、系统治理的思路,将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风险程度高的重点流域或地区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差异化综合整治手段,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区域地质环境安全韧性。
3.开展已建治理工程有效性评估和维护。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有效性评估,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及维护工作要求,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常态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维护责任,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机制,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水平。
4.持续做好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防治。认真落实省市地下水禁限采相关制度,持续巩固地面沉降速率减缓、面积减少和地下水水位回升的良好成效。加强与市水利、市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进一步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防控合力,共同应对地面沉降带来的挑战。
| 专栏6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对9处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新增隐患点全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鼓励优先实施避让搬迁工程,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全覆盖。持续推动奉化区溪口镇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试点1处,从源头降低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地质灾害风险“微治理”。依据微治理技术标准,制定每个风险防范区“一点一案”个性化防控预案,采取削坡、截(排)水沟、挡土墙等简易治理措施,快速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十五五”期间,通过“微治理”规范核减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10处以上。已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维护。全面开展162处在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有效性评估,对防护功能失效的治理工程,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分类开展治理工程维修。沿海平原地面沉降综合防治。加强与住建、水利、轨道交通等部门协同联动,做好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管控,预防和减少工程性地面沉降的发生,区域地面沉降速率不超过7.5毫米/年。以宁海县长街镇、一市镇为试点,开展地面沉降防治课题研究,系统分析地面沉降特征,划定地下水位警戒线,明确分级防治措施。 |
(五)提升数字智治工程。
1.完善数字化平台数据底座建设。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为统领,系统性整合地质灾害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数据,实现地质灾害、城市地质等领域数据标准化归集,完善地质安全数据底座。按年度持续开展地质资料汇交,加强住建、交通、水利、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地质资料共享,根据新增地质数据开展三维地质模型更新。
2.迭代升级城市地质信息管理服务应用。推进城市地质数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探索“地质大模型+X(数据)”应用服务模式,迭代升级多跨协同场景,完善信息集成、协同共享、智能分析、风险研判、决策支持和应急响应等功能,不断提升全天候、全区域、全方位、全过程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智慧管理支撑能力。
3.研发地质灾害风险决策智能体。持续深化人工智能与地灾防治融合,不断提升AI赋能与智能决策支撑能力。整合历年调查评价、专项研究成果库、基础地质、不良地质、地质安全风险、监测等多源数据,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全链条(孕灾、致灾、承灾、减灾)知识图谱。建立历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各类案例库,形成标准化、结构化的地质灾害智能知识库,探索开发智能检索、分析研判、复盘总结等专业智能体,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治提供智能化决策支持。
| 专栏7 数字智治体系建设工程地质数据动态更新。以北仑区为试点,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打通市县地质资料共享路径。持续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水利、轨道交通等部门地质资料动态汇聚与治理,全市年新增入库数字化地质报告不少于100份、标准化地质钻孔不少于1000个,及时更新城市三维地质模型。地质信息管理服务应用迭代升级。借助人工智能、数智协同等新兴技术应用,探索“地质大模型+X(数据)”应用服务新模式,迭代升级“地灾防御”“城地智安”与“城地智服”多跨协同场景,实现与城市大脑、交通大脑、城市安全监测预警总平台等基础公共平台融会贯通,支撑服务城市安全发展。地质灾害风险决策智能体研发。整合历年调查评价、专项研究成果库、基础地质、地质安全风险、监测等多源数据,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全链条(孕灾、致灾、承灾、减灾)知识图谱,探索开发智能检索、分析研判、复盘总结等专业智能体。 |
(六)健全制度保障工程。
1.强化地质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推动地质灾害风险防治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充分衔接,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现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周期工作中对地质灾害风险的闭环管控。建立健全地质调查评价和规划服务管理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推动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风险动态评估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2.加强地质安全风险过程管控。常态化源头落实各级交通、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铁路等部门各自领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配套防治工程机制,最大程度避免工程建设活动引发边坡失稳等安全生产事故。以城市地质安全高中风险区、城市重大工程为重点,深入分析研究城市地质安全长序列监测数据,形成城市地质安全风险提示流程和体系,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提供地质保障。
3.完善地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深化地质灾害“双控”能力和水平,以“一县一管”“一乡一措”“一村一策”为指引,系统推进配套制度体系的修订与完善,规范地质安全隐患源头管控。推动《宁波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制定,科学构建覆盖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处置全流程的责任传导机制与技术标准体系。
4.深化地质文化建设。充分结合地方发展规划和地质特色、特点,深入挖掘地质文化在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特色农业、旅游业等领域中赋能升级功效,强化地质遗迹的系统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地质环境科普教育基地和地质灾害野外观测研究站两大平台为核心,开展多领域、多形式、多平台、多视角的防灾减灾和地质文化科普宣传。推动地质文化村镇建设,加强地质遗迹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 专栏8 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国土空间规划源头管控。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深度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评估与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的联动机制,实现对地质灾害风险进行规划全周期管控。《宁波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推动《宁波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制定,科学构建覆盖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处置全流程的责任传导机制与技术标准体系。野外观测基地提升工程。深化市域地质科普资源整合与创新,全力提升自然资源部浙江沿海城市地质安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助力打造浙江省内乃至华东片区更具影响力的地质科普品牌,为推动公众科学素质提升、服务青少年地质科普教育贡献力量。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发挥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构建“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资源共建共享,压紧压实责任,从严从细落实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履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与监督职责,市级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
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各项经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重点保障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题调查、日常巡查排查、专业监测点建设运维、隐患点动态管理等具体实施类项目经费,统筹使用好资金,严格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保障水平和投入效率。积极争取中央及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和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资金支持,支持多渠道筹措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鼓励依法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灾害综合整治。
(三)加强实施监督。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和中期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加强区(县、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督导,结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并开展进度检查,切实保障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从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四)加强人才建设。
推动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地勘单位、技术支撑机构等深度合作,重点依托局地“1355”战略合作机制,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实习实训平台和联合实验室,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域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完善专家参与基层会商、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完善群测群防员选拔、培训和激励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教育计划编制与实施,充分利用科普宣传教育平台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防范地质灾害的知识技能,提高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附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附表、附图组成,自规划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
附件
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
| 区(县、市) | 县域“一坡一卡”调查(个) | 地质灾害更新调查 (个) | 风险防范区“微治理”(处) | 县域城市地质调查(个) | 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专题调查 (平方千米) | 城市地质安全风险更新(个) | 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个) | 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 城市地质安全监测点建设 | ||||
| 新建普适型监测点(个) | 改建普适型监测点(个) | 改建山区雨量监测站(处) | 地下水监测点(个) | 地面沉降监测点(个) | 地面沉降监测站(座) | ||||||||
| 市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0 | 190 | 5 |
| 海曙区 | 1 | 1 | 7 | 0 | 0 | 1 | 1 | 0 | 6 | 41 | 0 | 0 | 0 |
| 江北区 | 1 | 0 | 3 | 0 | 0 | 1 | 1 | 0 | 3 | 9 | 0 | 0 | 0 |
| 镇海区 | 0 | 0 | 5 | 0 | 0 | 1 | 1 | 0 | 3 | 21 | 0 | 0 | 0 |
| 北仑区 | 1 | 0 | 5 | 0 | 0 | 1 | 1 | 0 | 3 | 15 | 0 | 0 | 0 |
| 鄞州区 | 0 | 1 | 7 | 0 | 0 | 1 | 1 | 0 | 8 | 30 | 0 | 0 | 0 |
| 奉化区 | 0 | 1 | 27 | 0 | 0 | 1 | 1 | 1 | 27 | 85 | 0 | 0 | 0 |
| 余姚市 | 0 | 1 | 21 | 1 | 0 | 1 | 1 | 1 | 17 | 90 | 0 | 0 | 0 |
| 慈溪市 | 1 | 0 | 8 | 1 | 100 | 1 | 1 | 1 | 30 | 15 | 0 | 0 | 0 |
| 宁海县 | 1 | 1 | 21 | 0 | 40 | 1 | 1 | 1 | 27 | 60 | 0 | 0 | 0 |
| 象山县 | 1 | 0 | 6 | 0 | 0 | 1 | 1 | 0 | 11 | 14 | 0 | 0 | 0 |
| 总计 | 6 | 5 | 110 | 2 | 140 | 10 | 10 | 4 | 135 | 380 | 50 | 190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