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成果转化集聚区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自主申报、区县推荐、评审认定等程序,经研究确定拟认定杭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成果转化集聚区(第二批)3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7日至7月21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成果处85255622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8525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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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拟认定杭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成果转化集聚区(第二批)名单的公示.docx
转化集聚区(第二批)名单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