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加快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青年科技创新活力,根据全市人才工作部署,现开展泰安市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围绕“441X”现代产业体系,特别是人工智能、具身智能、集成电路、脑机接口、航空航天、低空经济、量子科技、工业母机等新兴重点领域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科研失信、违法违规记录。
2.年龄符合要求,男性申报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员年龄放宽至4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为申报单位全职在岗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人事、劳动关系清晰。
4.坚持唯能力、唯实绩评价导向,申报人选的论文、人才称号、职称、学历、获奖情况等不单独作为本次申报评审的依据。
5.曾获得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称号,或处于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管理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须由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领衔主持或独立开展研发实施。
2.项目紧密对接泰安市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贴合市域产业发展需求,具备良好的落地应用价值。
3.项目实施周期内可落地见效,能够取得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或阶段性技术、产业化成果。
4.申报单位需提供不少于1:1比例的项目配套资金,同时为项目实施配套充足的仪器设备、固定工作场所、劳务经费等全方位保障条件。
5.本次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且不在各类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项目支持周期内,杜绝重复申报、多头资助。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选填写《申报书》,由用人单位审核后提交至所在推荐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审核项目资料,形成推荐意见,提交至市科技局。推荐单位须对申报人选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标准条件以及用人单位的标准条件进行细致全面的前置考察,注重核实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必要时可调阅查看个人档案,坚决避免“带病”“存疑”推荐。
四、支持政策
市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科研补助,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执行期2年。申报单位需按照不低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保障项目实施。
五、申报要求
(一)本次评选为限项申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3项。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和宣传,积极组织申报和遴选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对拟推荐的申报项目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报同级人才部门同意后推荐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选要认真拟定申报书,目标任务要详实、可量化,提交后不得在签订正式任务书时擅自削减,否则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选对申报材料中涉及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已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申报项目按有关科研诚信规定予以处理。
(五)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选提报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申报承诺书、推荐单位推荐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的申报资格,并承担科研失信责任。
(六)推荐单位须于2026年8月7日(星期五)前,对拟推荐项目申报单位开展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及“绿色门槛”核查,并将核查材料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与PDF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市科技局外专与合作科(联系人:崔天琪;联系电话:6991197,6991928)。
附件:1.泰安市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2.2026年度泰安市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汇总表.xlsx
3.推荐报告.doc
4.申报承诺书.doc
5.公示模板.doc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