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眉山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拟开展建设工程类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眉山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多年从事本专业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人员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胜任职称评审工作。
(五)具备一定计算机知识,能熟练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评审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眉山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持本人有效职称证书、任职通知文件或评审表(任一项)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初审把关。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眉山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名册》(见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名册》),将以下资料:1.申请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有效职称证书、任职通知文件或评审表(任一项的扫描件);3.《推荐表》(扫描件和word文档)、《推荐名册》(扫描件和word文档),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1462876990@qq.com。
(三)审核认定。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评委会组建相关规定审核,择优确定拟入库人选,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入库。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9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充分尊重申报人员个人意愿,认真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
联系电话:028—38195955
电子邮箱:1462876990@qq.com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专业情况表
2.眉山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3.眉山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名册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