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肇科〔2024〕1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认定的2025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4日~11月13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2899801(办公室)、2899811(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
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市科技中心大楼
附件:2025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