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6〕40号,附件1)和《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珠工信〔2026〕108号,附件2,以下简称“市级技改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珠海市2026年度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企业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手段开展技术改造(“四新”可参考《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指导目录(2026年版)》,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897662.html)。重点支持“十五五”期间珠海市拟大力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及规上工业企业、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等技改后有成效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项目在珠海市内(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同)实施,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且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
(三)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珠海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四)优先支持新赛道产业生产端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五)支持申报企业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dmdtp.co)完成数字化评测,对评测等级达到L2级及以上且技术改造成效突出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六)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省、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即市级技改政策的常规技改方向)、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支持且符合省、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单个企业每年获得“市级技改政策”所涉及的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申报奖励的投资未获得过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亦未曾获得过省、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省、市财政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报由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6年度省、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四)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申报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未获得设备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其申报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流程。项目申报需提交项目申请材料。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事项另行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密切关注我局官网通知公告(http://www.zhuhai.gov.cn/gxj/gkmlpt/index#6204)。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需按附件3出具,装订要求:按顺序依次编排、用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需带水印、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上述所有材料须于8月20日18时前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申报企业要依据政策条件要求诚信申报,对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还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依法依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项目审核推荐。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要确认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珠海市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未被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确认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投资已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确保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关注企业对存在关联交易的设备价格公允性等情况是否提供相关说明;对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要求提供但无法显示的领域的违法违规情况说明及信用修复情况进行确认。项目推荐表(附件5)经本单位审定后,于8月21日18时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组织项目完工评价和竞争性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含完工评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2.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
3.2026年度省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及完工基本条件
4.2026年度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5.2026年度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推荐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0日
(区工信部门联系电话:香洲区2516201,金湾区7261997,斗门区2782057, 高新区3629237,经开区761987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159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