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燕山民政分局,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弘扬救急解难、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表达首都市民对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关爱之情,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推进“慈善北京”建设,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首善有我”社会捐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常态化深入开展“首善有我”社会捐赠活动,我区决定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首善有我”社会捐助活动,活动由房山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中心(简称区捐助中心)与房山区慈善协会联合开展,现将活动通知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本次捐助活动的部署、宣传、接受捐赠等工作,按照《通知》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活动内容、工作要求等,将相关任务逐一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弘扬首善精神,努力营造浓郁慈善氛围,将工作贯穿全年。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