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承担单位:

根据《闵行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闵科委规发〔2025〕2号),闵行区科委现开展“鼓励重大科技项目研究”资助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注册纳税在闵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计划、市科技计划立项资助的企业。1.国家科技部或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科委立项的项目(课题)。(不包括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立项项目、2022年和2023年立项的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等有专项政策配套的项目)

2.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资助要求的,如市科委进行推荐配套的国家卫健委医药类项目,申报时须提供市科委的拨款发文和拨款凭证。

3.项目立项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3月31日,上级财政拨款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二、申请流程

1.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闵企连廊”(https://zcpt.shmh.gov.cn/),点击“政策超市”。2019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立项的项目选择“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的资助”,参照2019年版闵行区科创政策,按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给予10%的资助,国家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立项的项目选择“承担国家、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资助”,参照2024年版闵行区科创政策,按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给予20%的资助,国家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25年9月1日后立项的项目选择“鼓励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参照2025年版闵行区科创政策,按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给予20%的资助,国家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请单位按系统提示填写《闵行区科创政策申请表》,并在线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盖章齐全的项目(课题)合同(任务书)扫描件

国家级项目应提供:立项通知、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子课题任务书。

市级项目应提供:项目合同、项目任务书,合同中若注明课题内容和承担单位的须同时提供承担课题的课题任务书。

(2)上级拨款凭证扫描件

项目、课题、子课题等每一级任务书相对应的拨款凭证均须提供。

注意:合同(任务书)链与资金拨付链必须完整、清晰。

3.本年度集中受理申报截止日为2026年9月30日。

三、申报须知

1.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区级专项资金支持。

四、咨询方式

区科委成果转化科,联系人:周旋,联系电话:64986115。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