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新一轮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新一轮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接续实施“五八”首府引领战略,遵循梯次培育、标杆引领、创新驱动、四链融合原则,实施新一轮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新质生产力企业培育灯塔行动及创新驱动“四链”深度融合行动,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将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作为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共同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优质主体不断壮大

锚定建设创新强市目标,大力实施全链条梯次培育计划。到2028年,力争培育认定新质生产力灯塔企业15家,每年培育各类创新型企业100家。科技型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更加完善,创新型企业集群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梯次成长、协同发展的企业培育格局。

(二)创新能力大幅增强

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持续增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显著增强,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数量年均增加20家以上,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效能充分释放,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巩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三)示范支撑更加明显

灯塔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凸显,创新型企业对产业升级、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升至16.5%左右,高技术制造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左右,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新质生产力成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新一轮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

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培育、梯次成长、链式壮大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育小、登高、升规、晋位”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科技型企业梯队与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梯队协同发展,全面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企业基础。

1.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充分挖掘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归集、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定向辅导参加评价。鼓励重点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优化升级。广泛汇聚市场化服务资源,鼓励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创孵化载体提升专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能力,对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开展针对性辅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应入尽入。

2.扩容提质高新技术企业

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50-100家有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强化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动培训与辅导服务,补齐企业认定短板,指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强化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上下游中小企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活全产业链创新活力。加大项目、平台、资金等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推动规上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高新技术企业向规上企业升级,力争每年有效期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比例达到90%以上。

3.培优塑强创新型标杆企业

聚焦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建立创新型标杆企业培育动态管理库,支持优质高新技术企业晋级自治区创新型标杆企业,争创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核心骨干力量。引导重点企业发挥引领作用,牵头构建产业链协同创新生态,布局前沿技术与未来产业。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实施品牌提升与产业链整合。

4.梯次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

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主攻方向,构建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开展高成长企业发掘、筛选、辅导、赋能全流程服务,助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专利创造能力、建设创新平台、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企业突破关键技术、布局知识产权、拓展市场规模、实现高速成长。引导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及各类金融资本加大投资力度,支持高成长企业链式发展、上市融资,打造一批行业“隐形冠军”和标杆企业。

(二)实施新质生产力企业培育灯塔行动

聚焦“四新”产业、数字信息、低空经济、算力、人工智能、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发展赛道,重点从全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高成长潜力的有效期内创新型标杆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中培育。企业主营业务紧密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4%,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原创性技术成果,主导产品及服务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对产业链上下游具备强辐射、强带动能力。每年择优培育认定5家以上新质生产力灯塔企业。

1.激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对首次培育的灯塔企业,积极推荐(支持)实施国家、自治区、银川市重大科技项目及“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支持灯塔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组织凝练关键产业技术需求,辅导、推荐实施自治区重大科产融合项目,助力开展全链条创新。

2.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支持灯塔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后补助等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强化灯塔企业在高端人才引育、科技金融对接、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保障,夯实企业创新发展基础。

3.激励企业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

支持灯塔企业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推动企业构建全链条研发创新体系。鼓励灯塔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平台、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等平台,提升产业协同创新能力。

4.激励企业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鼓励灯塔企业开放场景资源,打造特色化示范场景,推动研发成果和解决方案应用推广。引导灯塔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全方位提升企业吸纳、承接、转化、产业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引进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产学研对接渠道,助力灯塔企业加速成果转移转化。

(三)实施创新驱动“四链”深度融合行动

坚持创新引领、链条协同,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为着力点,聚力推进“四链”深度融合,打通要素流动堵点、强化协同联动效能,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向产业渗透,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创新型企业培育提供全方位要素支撑。

1.铸强创新链激活策源动能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力争每年组织重点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3家以上,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行“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机制,支持企业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30项重大技术攻关。加快阅海湾科创港建设,增强六盘山、贺兰山实验室创新策源能力,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在银设立分中心。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基地),联合开展成果转化、标准制定与中试熟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支持企业建立飞地研发中心,探索“东部研发、银川转化”新模式。高效运营银川(深圳)新质生产力科创中心,链接区内外创新资源,增强体系化攻关能力。

2.建强产业链夯实发展根基

系统梳理产业、企业、技术优势短板,动态更新招商引资“四表一库”,通过链式招商、产学研联合、生态协作等多种方式,每年实施30个延链补链项目,加速“四新”产业提质跃升。聚焦智能机器人、氢能、生物制造和低空经济等关键领域,开展未来产业发展研究,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因地制宜谋划布局未来产业。聚焦跨领域技术融合、新业态孵化、新技术首试首用与规模化推广,拓展丰富应用场景,评选推广标杆应用场景和优秀商用解决方案,推动企业加速融入未来产业生态。精准对接企业技术改造需求,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争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3.畅通资金链强化金融保障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动科技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加强涉税政策培训辅导,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鼓励国有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机构以创新积分为增信依据,为优质企业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强化“宁科贷”“银川新星”引导基金等金融工具效能,试点开发“人才科创贷”“成果转化贷”等定向金融产品,精准支撑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发挥各类基金及地方股权交易市场作用,引导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4.育强人才链夯实人才基础

深入落实“百千万”人才留银川专项行动,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引领、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产业技术人才培育专项计划,年均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8名、科技创新团队12个,选聘“科技副总”“周末工程师”30名以上,加大青年科技骨干支持和储备力度,培养一批工程师、工匠和高技能人才,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精准适配。完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需求牵引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职业教育聚焦产业需求培育特色专业人才。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和高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技术创新中心。

三、保障措施

市科技局牵头,联合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及园区协同推进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信息互通,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产业、数据、科技、财税、金融、人才、教育、人社、知识产权、品牌质量等政策协同,为企业培育发展提供全周期、全过程服务,指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力保障梯次培育行动、灯塔行动和四链融合行动落地见效,让科技创新既“强产业”又“聚人心”,确保每一个创新成果都惠及各族群众;加强惠企政策宣传推广,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崇尚创造、推动四链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每一家创新型企业的成长都成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实践。

本方案自2026年8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10日。原《银川市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25〕34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关于培育壮大各类创新型企业和平台的支持政策

    2.新一轮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2026—2028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关于培育壮大各类创新型企业和平台的

支持政策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全面整合优化科技惠企支持政策,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的财政扶持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企业梯次成长壮大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实施科技项目;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结合实际按照不高于自治区标准给予市级配套资金支持;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创新型标杆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

2.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强化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根据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以享受加计扣除金额为准),按不超过研发费用的1.5%,最高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3.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企业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及“揭榜挂帅”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

4.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对企业牵头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协同转化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

5.推动东西部科技合作交流

支持企业依托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实施区域协同创新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6.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撑

    对首次获批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通过项目、奖补等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建设资金支持;对新获批认定的自治区级及以上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结合专业服务能力、成果转化实效,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建设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建设飞地研发中心,积极推荐自治区认定备案,争取自治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4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认定的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基础级孵化器、跃升级孵化器、离岸孵化器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资金支持,运营主体前期已获得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支持资金的不再重复支持。

7.强化科技人才引育保障

(1)对认定为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科技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对认定为银川市科技创新团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2)对企业柔性引进的团队成员由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人员组成的银川市科技创新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

(3)支持企业通过“科技副总”、“周末工程师”等柔性引才方式,吸引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共同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场景应用。经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支持已认定的“科技副总”、“周末工程师”联合申报银川市产学研联合创新专项,对于立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4)支持鼓励40岁以下的各类青年科技人才,围绕工作实际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研发等科技工作,对于立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8.深化科技金融赋能服务

完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宁科贷”支持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最高300万元,续贷最高500万元;发挥“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以股权投资方式,对单个企业单笔给予不超过200万元、总投资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

附件2

新一轮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2026-2028年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重点任务主要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1实施新一轮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充分挖掘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归集、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定向辅导参加评价。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    鼓励重点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优化升级。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3    广泛汇聚市场化服务资源,鼓励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创孵化载体提升专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能力,对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开展针对性辅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应入尽入。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4扩容提质高新技术企业    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50-100家有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强化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动培训与辅导服务,补齐企业认定短板,指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5    强化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上下游中小企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活全产业链创新活力。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6    加大项目、平台、资金等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推动规上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高新技术企业向规上企业升级,力争每年有效期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比例达到90%以上。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7培优塑强创新型标杆企业    聚焦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建立创新型标杆企业培育动态管理库,支持优质高新技术企业晋级自治区创新型标杆企业,争创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核心骨干力量。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8   引导重点企业发挥引领作用,牵头构建产业链协同创新生态,布局前沿技术与未来产业。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9    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实施品牌提升与产业链整合。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0梯次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    构建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开展高成长企业发掘、筛选、辅导、赋能全流程服务,助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专利创造能力、建设创新平台、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企业突破关键技术、布局知识产权、拓展市场规模、实现高速成长。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促局、市委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1    引导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及各类金融资本加大投资力度,支持高成长企业链式发展、上市融资,打造一批行业“隐形冠军”和标杆企业。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2实施新质生产力企业培育灯塔行动激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对首次培育的灯塔企业,积极推荐(支持)实施国家、自治区、银川市重大科技项目及“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3    支持灯塔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组织凝练关键产业技术需求,辅导、推荐实施自治区重大科产融合项目,助力开展全链条创新。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4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支持灯塔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后补助等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5    强化灯塔企业在高端人才引育、科技金融对接、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保障,夯实企业创新发展基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6激励企业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    支持灯塔企业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推动企业构建全链条研发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7    鼓励灯塔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平台、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等平台,提升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8激励企业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鼓励灯塔企业开放场景资源,打造特色化示范场景,推动研发成果和解决方案应用推广。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19    引导灯塔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全方位提升企业吸纳、承接、转化、产业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0    引进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产学研对接渠道,助力灯塔企业加速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1实施创新驱动“四链”深度融合行动铸强创新链激活策源动能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力争每年组织重点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3家以上,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2    推行“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机制,支持企业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30项重大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3    加快阅海湾科创港建设,增强六盘山、贺兰山实验室创新策源能力,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在银设立分中心。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4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基地),联合开展成果转化、标准制定与中试熟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5    支持企业建立飞地研发中心,探索“东部研发、银川转化”新模式。高效运营银川(深圳)新质生产力科创中心,链接区内外创新资源,增强体系化攻关能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6建强产业链夯实发展根基    系统梳理产业、企业、技术优势短板,动态更新招商引资“四表一库”,通过链式招商、产学研联合、生态协作等多种方式,每年实施30个延链补链项目,加速“四新”产业提质跃升。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投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7    聚焦智能机器人、氢能、生物制造和低空经济等关键领域,开展未来产业发展研究,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因地制宜谋划布局未来产业。聚焦跨领域技术融合、新业态孵化、新技术首试首用与规模化推广,拓展丰富应用场景,评选推广标杆应用场景和优秀商用解决方案,推动企业加速融入未来产业生态。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8    精准对接企业技术改造需求,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争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29畅通资金链强化金融保障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动科技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30   加强涉税政策培训辅导,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31    鼓励国有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机构以创新积分为增信依据,为优质企业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32    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强化“宁科贷”“银川新星”引导基金等金融工具效能,试点开发“人才科创贷”“成果转化贷”等定向金融产品,精准支撑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发挥各类基金及地方股权交易市场作用,引导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33育强人才链夯实人才基础    深入落实“百千万”人才留银川专项行动,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引领、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产业技术人才培育专项计划,年均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8名、科技创新团队12个,选聘“科技副总”“周末工程师”30名以上,加大青年科技骨干支持和储备力度,培养一批工程师、工匠和高技能人才,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精准适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34    完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需求牵引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职业教育聚焦产业需求培育特色专业人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35    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和高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技术创新中心。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2028年底
备注:责任部门中,列在第一位的为该项任务的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