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东营市2026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文字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加速和环保意识的提升,新能源公交车以其零排放、低噪音、高效能的特点,成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空气污染、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工具。东营市此次出台的补贴政策,旨在通过出台配套政策,通过加大补贴额度、优化申领流程等举措,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升级,助力城市公共交通向绿色低碳、智能高效转型。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补贴对象

1.“申请人”:依法确定的承担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的企业。

2.“城市公交车”: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车辆,其中2026年度纳入农村客运补贴范围的车辆,不享受本细则补贴。

(二)明确了补贴要求

1.“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报废车龄8年及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并购买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车型或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车辆。

2.“更换动力电池”:对2026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进行全套更换,新更换电池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质保不低于5年。

(三)明确了补贴标准

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其中,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平均补贴4.2万元,更换动力电池单价低于4.2万元/辆按实际价格补贴;补贴价格不得高于新车、新动力电池购置价格。

(四)明确了申报要求

1.“时限要求”: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车辆注册地或属地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2.“材料要求”:①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需提供《企业经营许可证明》,报废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新购车辆的纳入新能源车型目录或推荐车型目录证明材料,新购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收付款凭证》(体现车辆明细)等信息与佐证材料;②更换动力电池,需提供《企业经营许可证明》,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车辆识别代码、旧动力电池包数量、旧动力电池铭牌照片、旧动力电池包编码、2026年12月31日前旧动力电池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证明(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还需提供动力电池状态评估证明),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包数量、动力电池铭牌照片、动力电池包编码、生产日期及证明等信息,以及动力电池更换合同(含动力电池安全合规性要求;新购电池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含有对旧电池合规处置的要求)、动力电池更换安全责任书、验收证明、发票和收付款凭证(体现车辆明细)等佐证材料;③报废融资租赁老旧公交车,需提供融资租赁合同;④申请人与机动车所有人具有法定隶属关系,需提供佐证材料。

(五)明确了审核发放流程

1.“审核流程”:①车辆属地主管部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市级主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申在2027年1月15日前完成补正。

2.“发放流程”: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信息,确定补贴金额,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并将资金拨付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

三、注意事项

(一)对于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剩余上述证明材料的,审核通过后按本办法执行。

对更换动力电池,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已签订更换合同但未完成更换和验收,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更换和验收的,经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按本办法执行。

(二)不能采取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

(三)报废城市公交车及报废动力电池交售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不得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四、与上级政策对比

(一)对补贴的审核流程、审核时限、审核职责划分等进行了优化,完善了补贴政策落地流程。

(二)制定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补贴资金申请表》,明确了企业申请补贴资金所需的佐证资料。

(三)对补贴资金审核认定进行了职责划分,明确了县区级7日审核、市级3日审核认定的时限要求,确保企业申报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

咨询电话:0546-8321977(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公交出租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