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消费券活动由光明区人民政府主办,光明区商务局承办,区商务局可结合实际对活动安排(包括消费券类型和实施时间等)进行调整。

一、活动时间

2026年7月至10月(活动上线时间以平台正式发布为准,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活动方式

(一)活动内容

结合暑期消费节点,聚焦餐饮行业,通过委托第三方平台采取定向发放、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等方式,持续向市民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券包含通用餐饮满减券、光明乳鸽专属券两类,用于在光明区营业的餐饮商户进行线下消费。消费券总额330万元,核销时由平台企业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后续区商务局按程序预拨付一定比例补贴资金,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根据实际结果完成资金结算。活动平台须具备支付完成后的支付数据、核销数据和餐饮消费发票收集功能,并确保发票真实性。

(二)领券方式

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可通过第三方平台,搜索“光明消费券”或“来光明吃乳鸽”等关键词,进入活动专属页面,查看参与商家和相关权益,领取餐饮消费券。每人每轮仅限领取某1个档位的消费券1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活动期间分15轮发放消费券,每轮次为期7天,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在该轮次内有效,逾期未使用沉淀的资金自动滚动至下一轮发放。活动启动日期及消费券发放轮次、金额、时间、频率及券面额度可根据市场核销情况动态调整,最大限度发挥消费券刺激消费作用。

轮次领券时间(均从该轮次首日10:00开启,每轮7天)及资金规模说明:

轮次领券时间资金规模备注
第1轮7月23日—7月29日165万元活动启动,覆盖周末消费高峰
第2轮7月30日—8月5日165万元初设资金,可根据首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增加
第3轮8月6日—8月12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覆盖暑期
第4轮8月13日—8月19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
第5轮8月20日—8月26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覆盖暑期尾声
第6轮8月27日—9月2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
第7轮9月3日—9月9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
第8轮9月10日—9月16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覆盖教师节,加码刺激消费
第9轮9月17日—9月23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
第10轮9月23日—9月29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覆盖中秋假期
第11轮9月30日—10月6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覆盖国庆假期
第12轮10月7日—10月13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
第13轮10月14日—10月20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
第14轮10月21日—10月27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
第15轮10月28日—11月3日依据回滚资金及剩余预算动态调整

(三)消费券类型

本次活动设置通用餐饮满减券和光明乳鸽专属券两类,其中餐饮满减券在参与满减活动的餐企进行核销,乳鸽专属券在参与乳鸽赠送活动的餐企进行核销。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使用餐饮消费券的交易不允许拆单,每笔订单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用于商家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储值卡购买等消费。具体配置如下:

发放形式消费券类型满减金额使用范围
第三方平台线上领取餐饮满减券1满100元减10元在参与满减活动的餐企进行核销。
餐饮满减券2满200元减20元
餐饮满减券3满500元减50元
乳鸽专属券1满200元赠送1只红烧乳鸽在参与乳鸽赠送活动的餐企进行核销。
乳鸽专属券2满600元赠送3只红烧乳鸽
乳鸽专属券3满1000元赠送5只红烧乳鸽

三、参与商户

深圳市光明区内实际经营、且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线上商户的餐饮实体商户。

通用餐饮满减券参与商户,需满足上述基础准入条件,主动报名参与通用餐饮满减活动并通过平台审核。

光明乳鸽消费券参与商户,以光明区商务局前期公开征集,并经综合审核后,确认参与的企业名单为准。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可在符合平台规则和商户规则的前提下,与商家折扣叠加使用。

2.消费券使用门槛以平台订单实付金额为准(不含运费、包装费、服务费等,以扣除平台和商家优惠后的实付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可为他人付款。

3.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储值卡等储值类商品,均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4.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五、其他

(一)本活动由光明区人民政府主办,光明区商务局承办,具体解释权归光明区商务局所有。

(二)活动面向实时定位在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活动平台参与规则并到光明区参与活动商户线下消费的消费者。由于未打开手机GPS定位、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小程序/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等自身原因导致的报名、核销不成功的,因此造成任何损失须由用户自己承担。

(三)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同一设备,满足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每轮每个活动内,同一用户在所有面额消费券中合计最多领取并使用1张;同一笔订单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不得通过拆单、拼单等方式规避使用限制。为保障正常参与活动,用户需同意第三方平台将用户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地理位置提供给相关政府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以便核验用户的活动资格;同时在用户领取、核销补贴券后,用户需同意第三方将用户的核销详情(包括身份信息、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交易商家信息、交易凭证等)提供给相关政府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以便对账、审计等。活动主办方和第三方平台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监管规定,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

(四)活动过程中,用户出现虚假交易、恶意套利等,或使用外挂、插件、脚本等破坏活动规则活动链接、修改或模拟手机定位、恶意包装截取链接等行为,活动主办方有权利取消客户参与资格并终止消费券发放,并取消客户后续参与平台活动的权利,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五)参与本次活动的光明区内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组织或参与通过本人、亲属、员工等关联方账户,集中领取消费券并在自身经营场所进行核销的行为。活动过程中,如商户出现虚假交易、虚假核销、恶意套利等行为,活动主办方有权利取消商户参与活动资格,并终止活动补贴款项清算,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六)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活动主办方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本活动页面公告后生效。

(七)消费者参加活动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

六、咨询电话

光明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755-8821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