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梧科规〔2025〕1号),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调研、局长办公会审议等流程,拟认定“梧州大理石瓷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家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月21日—7月27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科学技术局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市科学技术局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反映方式如下:
材料寄送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1楼2108室。产业类(序号1、2):0774—3824882;wzskjj@163.com。社农类(序号3):0774—3840678;wzkjjnck@163.com。
附:拟认定2026年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