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事局,汕头海关办公室,各区县商务(口岸)主管部门,口岸经营服务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陆函〔2026〕66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汕头市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申报工作指南》(附件1)及有关要求,做好2027年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遴选、初审、申报和管理等有关工作,并填报《入库项目申报表(XX单位)》(附件2)。如涉及信息化项目,请一并填写《2027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3)。
二、请各单位参照附件4的格式整理纸质申报材料(一项目一材料,一式4份,A4纸装订),与附件2、附件3(如有)一同进行排序,需有封面和目录,在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材料顺序标注统一页码装订成册,将同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排列顺序均相同的电子版(光盘刻录)一并于7月31日(星期五)下班前递交汕头市商务局(径送口岸科,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601室)。
汕头市商务局
2026年7月20日
(联系人:口岸科陈秋彬、杨雨佳,联系电话:88931805)
相关附件:
附件1:汕头市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申报工作指南.wps
附件2:入库项目申报表(XX单位).xls
附件3:2027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表.xls
附件4:XX项目口岸方向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参考模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