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首批试点保险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次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应用推广,助力我市企业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破解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风险应对能力弱等难题,市工信局积极推动保险公司推出网络安全“保险+服务”保险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网络安全保险作为创新的风险转移工具,通过“保险+服务”试点,将金融杠杆与专业安全服务深度融合,以“事前预防、事中响应、事后补偿”为核心,推动企业提升网络安全保险意识,积极利用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助力我市企业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一)推广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模式。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向辖区内企业推广网络安全“保险+服务”保险产品,鼓励企业按需购买网络安全保险,通过“保险+服务”试点模式,更有效的落地网络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并利用保险服务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鼓励产业园区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打包式、批量式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提升园区入驻企业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园区整体网络安全服务水平。

    (二)完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政策支持。根据《东莞松山湖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东松

规[2025]4号),对投保网络安全保险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我局也将持续争取和完善网络安全保险的相关政策,对投保网络安全保险的企业,拟在数字化转型等专项资金申报评审过程中予以优先支持或加分倾斜。

    (三)建立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联动机制。鼓励保险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协同联动,为投保企业提供免费或配套的网络安全测评、漏洞扫描、风险巡检、安全培训、应急响应等增值服务。鼓励园区、行业协会统一组织批量投保、集中风险治理,降低企业投保成本,提升区域、行业整体安全防护水平。

    (四)健全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应急处置机制。各投保企业要依托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时,及时联动保险机构、安全技术服务商开展应急处置、溯源排查、损失核定与理赔补偿,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影响和经济损失。

    二、试点保险公司

    首批与我局合作的有3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2-3家试点保险公司推出了12款套餐优惠保险产品,另外也有个性化定制保险产品,有投保意向的企业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联系人进行咨询洽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沟通对接。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网络安全保险在风险防控、合规建设、应急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将网络安全保险投保纳入本单位网络(数据)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中,并明确工作负责人,与试点保险公司做好对接工作。

    (二)规范选型,确保保障实效。各投保企业请结合自身业务场景、系统规模、数据量级、安全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按需投保网络安全保险(详见附件1、2、3);或选择资质齐全、服务规范、理赔高效的正规保险公司及安全服务机构购买保险产品,杜绝虚假投保、形式投保,切实发挥保险风险兜底作用。

    (三)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依托企业服务微信群、行业协会、线下走访、等多种渠道,全覆盖推送本通知及附件材料,重点面向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数字化程度高、存储大量客户经营数据、使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我局将联合试点保险公司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政策、风险防范及保险保障知识宣传培训,持续完善网络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动意向企业参与。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保险+服务”方案.docx

附件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保险+服务”方案.docx

附件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保险+服务”方案.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0日

(联系人:黄浩,联系电话:2238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