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及省工信厅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

卓越级智能工厂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探索。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材料报送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按照《要素条件》《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8月7日前报送我局,纸质版双面打印胶装、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三份,电子版以压缩包(命名:企业全称)格式发送至邮箱,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一致,我局将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

2.申报主体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请。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

领航级智能工厂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实现智能化变革引领,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按照《要素条件》《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5),于2026年8月7日前报送我局,纸质版双面打印胶装、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三份,电子版以压缩包(命名:企业全称)格式发送至邮箱,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一致,我局将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

2.申报主体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请。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线上申报平台

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工信局装备与材料处0592-2896871

刘华真18750918202

电子邮箱:xmjxjzbc@xm.gov.cn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24室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