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促进企业小升规奖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2024年10月21日印发。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日。现由于《措施》不符合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要求,拟撒销施行,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7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公示期: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日28日
受理单位: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通讯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5号办公楼211室
电子邮箱:lhqkgxj@haikou.gov.cn
联系电话:0898-66569776
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