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激发公共文化设施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文化需求,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发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东莞市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东莞市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如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26年8月20日前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具体提交途径如下:

一、邮寄至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邮政编码:523070);

二、电子邮箱: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邮箱dgsgfk@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